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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7日,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则案件。2018年6月,吴某璋入职银河证券公司,申请公司的留学生落户,并于2019年11月12日落户北京。2021年8月其又因个人原因离职,后被公司起诉。
银河证券认为,吴某承诺自其户口进京5年内不会主动辞职,如果未完成此承诺,自愿赔偿损失25万元,按其实际履行的承诺服务年限,以每年20%的比例逐年递减。先需赔偿16.41万。但吴某认为,其因公司岗位违反劳动法工作时间规定,致长时间生活不规律,压力大,患中度抑郁症,没有骗取京籍户口的恶意,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也无负担赔偿金的能力。
法院审理认为,进京落户指标属于社会稀缺资源,吴某确实会给公司带来损失,最终法院支持公司赔偿诉求。
来源:九派新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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